京公网安备
11010502035627号
为了规范网络安全事件的报告,减少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,维护国家网络安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《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1.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(www.moj.gov.cn、www.chinalaw.gov.cn),进入首页主菜单的“立法意见征集”栏目提出意见。
2.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:wlaqyj@cac.gov.cn。
3.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,邮编100048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”。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7日。
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
2023年12月8日
相关链接:
《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
《附件1 网络安全事件分级指南》
《附件2 网络安全事件信息报告表》